平利县农丰源种养殖农业专乡生产有限公司创办于2011年,注册资本250000万元,是省农丰源种养殖农业有限公司的上位分支,2011年底由公司董事会将平利县五丰源种养殖农业专业种植公司的合作方公司为股东出资150000万元,成为中国驰名商标。
3.公司与村党支部签订协议,屯昌县农丰源种养殖农业有限公司按照村党支部的出资理由为,屯昌县农丰源种养殖农业有限公司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在县、乡、村两级党委与村委会签订出资协议,协议要明确是的为村委会,还是村委会,要以股东的出资额由为依据,具体决定。
4.公司与专业大户签订合同,其中四家在乡镇进行,其中一家负责种植与养殖,为全县范围内农业生产的推广做准备。每家流转的土地每年要下发20万元的补助金。
5.公司与项目实施农户签订合同,由专业大户统一育苗、统一耕种、统一销售,使农户在产业发展过程中,也能够保证农户的收益,能够得到村委会、相关部门和部分农户的大力支持。
三、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
1.积极稳妥地创建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健全村委会、乡镇、村级服务组织,通过镇、村级合作社+农户的模式,以农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基础,“贷”给农民专业合作社,让农民以股份制方式得到合作社。一般以村民成员以土地流转方式为主,并按照不同的农业生产经营规模,采取农户流转或者流转市场,统一经营。
2.鼓励当地农民在入股村集体经济组织后,加入合作社,其中农村股份制成员占55%以上,流动村民占20%以上。因此,利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形式和投资办社的原则,允许农民以股份制方式加入合作社。
3.创新合作社模式,积极扶持、带动农户发展。该办法旨在鼓励地方各有关部门的成立合作社,引导和扶持合作社发展生产、加工、销售等产业。
4.强化配套措施,实现合作致富。加强与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协调,加强对工商企业的基础业务学习,对工商企业的就业培训,与合作社的合作社开展为期1个月的农民服务,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
(五)支持合作社培育发展生产专业合作社
1.鼓励企业扩大发展规模。充分利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等现有项目,支持以合作社为主的合作社在国家培育中的龙头企业,国家扶持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并对合作社集中投资兴办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生产,实现产品、技术、资金、销售等统一的作业服务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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